试用期辞职,不发工资违法吗?

我是试用期员工2014年12月1日交的离职申请书领导签字了,说交接完就可以走,我也答应交接完离职,领导安排我将工作交接给前台,但前台不接受交接,我几次找领导,领导都没有解决,这个时候我已经怀孕一个多月,因一直患有多囊卵巢综合症,孕酮较低,没办法胜任本职工作了!所以在没交接就先回家了!再回家之前我找到副总裁,他签了我的离职工资单,再交到财务处经理那!他们都承诺在周一时把工资打我卡上,结果到了周一又说周三发九月份工资的时候一起发!到了今天又说我工作交接不到位,不发工资,在进公司时签的试用期合同上明确写着每月的25号发放工资,结果我到公司都快三个月了还没有领到一分钱!而且在签试用期合同时还强加我们写了一个不买保险的声明,还把合同都收走了!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4-12-10-状态:未解决]
羊永德律师的解答:

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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