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诉讼退房请求时可否双倍经济赔偿?

您好。
我于2009年10月11日在郫县团结镇一小区签下房屋买卖合同,广告宣传双证齐全,当时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开发商说正在办。签合同当日交开发商29606元土地出让金,并于2010年4月15日交房前付清购房款13.8万元,维修基金1332元、天然气及数字电视初装费4280元。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之日三年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协助我办理产权证,否则退还我房款并额外支付我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但是开发商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办理下来房屋权属证书,之后小区业主多次联合找开发商和政府沟通,都没解决问题。现在,我想起诉退房。请问我可以按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来起诉,申请双倍经济赔偿吗?已交的维修基金、天然气及数字电视初装费是否能主张退换?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6-05-16-状态:未解决]
羊永德律师的解答:

不能,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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