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提交了辞呈但未交接工作,劳动者承担法律责任吗?

员工主动递交辞呈紧急辞职(未提前30天),提交给人事工作和物品交接单,由于初次填写,未填完整,人事也未告知,因公章不在单位(几天后才可拿回),暂时未开具离职证明,经人事同意可先去新单位入职(辞呈递交10天后,入职新单位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签订承诺书,如有纠纷,与新单位无关),等公章拿回再开具离职证明。同时,人事让劳动者勿将辞职之事告知其他人,包括领导。现原单位以工作未交接为由不开具离职证明,经协商去办交接,原单位又各种理由拒绝办理交接,且工资拖了一个半月还未发放。与原单位签了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其中合同一直拖延发放,直到离职都未发给劳动者。请问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吗?新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6-05-17-状态:未解决]
羊永德律师的解答:

收集证据证明单位原因未开具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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