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律师您好:
我们的房子是今年五月拿到钥匙的,房子是塔楼的一层,现在快装修完了。但6月21日中午发现客卫满地是污水粪便,把门框都浸泡了,找物业疏通后,我们提出赔偿损失并要求改为单独排水管道(现在整个楼是一个排污管道),因为我们怕以后住进去再发生此事就没法住了。您认为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如物业不答应怎么办呀!我如何与物业交涉?请您想个办法。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6-23-状态:未解决]
刘贵才律师的解答:

可要求物业赔偿损失,至于改管道,需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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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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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并购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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