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7-13 09:47:06 文章分类:离婚诉讼
咨询:我丈夫出去打工三年,一直未回家,也未往家里寄钱,现在人也联系不上了,我能离婚吗?
石家庄专业律师高蕊律师解答:依据民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白女士可以向她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