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蕊律师]夫妻参加房改的房子是共同财产

时间:2010-07-13 09:48:14    文章分类:离婚诉讼

 

咨询:配偶的单位进行房改,夫妻双方交了购房费用,房产证上只有配偶一人的名字,现在双方要离婚,这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石家庄专业律师高蕊律师解答: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配偶一方参加单位房改所购得的,但是购房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同时房改时应该使用了夫妻双方的工龄,所以应是共同财产。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大(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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