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中的电梯费该不该交?

时间:2011-08-25 16:41:19    文章分类:房产纠纷

 贺先生因拖欠电梯费,前不久收到物业公司发来的律师函。但贺先生说,他住在一楼,并不使用楼内电梯,凭什么要缴纳物业费中的电梯费呢?

     昨日,贺先生介绍,他于2007年底搬入小区,住在一楼,从未使用过电梯,因此,他认为物业公司向他收取电梯费并不合理。“我的房子和电梯间是隔开的,家人和亲戚根本享受不到电梯的服务,凭什么要交电梯费?”贺先生说。2009年起,贺先生便拒绝缴纳每月每平方米0.5元的电梯费,只肯缴纳物业费中的其它部分(每平方米0.8元),但被物业拒绝,从此,贺先生便没有缴纳物业费。

     物业中心负责人明先生认为,小高层物业管理费为1.3元/月·平方米,其中0.5元是电梯运行维修费用,包括设施保管、清洁、维修保养等。该收费是根据合同书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来定的,社区也贴有《光谷坐标城物业服务收费公告栏》,居民按时缴纳物业费系理所当然。

     这笔电梯费究竟该不该交?武汉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梯属小区的公益设施,从理论上讲,电梯费应该公摊;但是,从人性化的角度看,低层住户(1至3层住户)由于使用电梯的概率确实较小,可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物业费中减去电梯费用。

(编辑:高蕊律师)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大(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消费维权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高蕊律师 > 高蕊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