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事假期间单位应否缴纳社保?

时间:2011-08-25 16:45:47    文章分类:劳动争议

问:我是某公司员工,为了提高学历准备考研,得到了单位领导的支持,给了我两个月的假。休假期间,单位没有给我发工资,也没给我缴各种社会保险。请问,事假期间单位应该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吗?

答: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社保缴费是强制性规定,员工离岗、请长假,只要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就应不间断地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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