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与法律婚
我跟我老公今年结的婚。在2006年的时候他跟另外个女的有过订婚请客摆酒席,然后生了个小孩,后面因为感情不合就没去领结婚证也没在一起了。他每个月给工资的30%做为抚养费,每年也休假回去看小孩。。。现在我们扯证结婚了,过来闹,说要告我们重婚,我想咨询下律师,我老公这种情况属于重婚吗?如果上法庭,法院会怎么判?我们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8-21-状态:未解决]
高蕊律师的解答:
不属于重婚。
如果上法庭,法院要根据你提出具体诉的诉求不同,做出的判决也不同。
你们如果是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否则,属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