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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公务员了,如何解除原单位的就业合同?
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2011年11月份与江苏某企业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最后一条约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去该公司上班,否则违约金1万元。
现在我考上了公务员,给我要1万元的违约金,请问合理吗?实习期公司1800,转正是2000。合同签订了5年。
咨询者:
fb139777
[
咨询时间:2012-04-23
-
状态:未解决
]
高蕊律师的解答: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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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蕊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京大(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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