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按份共有一套商品房(海淀区)
我与丈夫按份共有一套商品房(海淀区),两人各持一个房本,所有权分别是70%和30%,系婚前购买。婚后我们想将所有权进行变更,由按份共有变更为我本人占有100%所有权。咨询房管局后,说由于该房产由于有贷款,不能变更,需要先还清贷款才能变更所有权。于是准备提前还贷后变更。但是房管局又说变更后出的新房本,其时间是变更当天,这样房产证上的时间就是结婚之后,变成了婚后共有财产。需要咨询的是:(1)房产有贷款时是否不能进行所有权变更?(2)由按份共有变更为一人所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办理哪些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文件?(3)婚前购买的房产,由于所有权变更,导致房产证上的时间变成婚后时间,当离婚时,是否会按婚内财产处理?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保障自身利益?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4-23-状态:未解决]
高蕊律师的解答:
高蕊律师解答:
(1)房产有贷款时不能直接进行所有权变更,实践中作法先提前还贷,再办理过户.
(2)由按份共有变更为一人所有时,双方签订协议,然后去房管局办理变更手续.
(3)婚前购买的房产,由于所有权变更,导致房产证上的时间变成婚后时间,不必然成为婚内财产.如果担心日后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对相关财产进行协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