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他人空白宅基地后,盖上房子居住至今,对方反悔

我于2002年在本村以1万元的价格购买了登记在刘青名下的空白宅基地一处,四年后我盖上房子,居住至今,刘青的前妻李华(二人1998年离婚),以离婚时该宅基地归她所有为由,要求法院判决我和刘青之间买卖宅基地行为无效,法院判决买卖宅基地行为无效,现在该判决已经生效,李华友起诉要求我返还其宅基地,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4-05-08-状态:未解决]
高蕊律师的解答:

建议面谈律师。

我咨询高蕊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大(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消费维权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高蕊律师 > 高蕊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