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户口未迁,离婚6年,现村改按人头分房,可以享受村民待遇吗

我是2001年结婚的,前夫是农转非的居民户,不能落户口,所以户口一直在娘家未迁出,2004年女儿出生后户口跟了我,2005年因夫妻不和协议离婚,2011年村改按人头分房,请问我和女儿可以享受同村民同等待遇分房吗?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2-02-状态:未解决]
李机灵律师的解答:

如果界定为该村的居民,且你实际生活在该村,承担了村民的义务,可以主张这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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