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共同生活十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对夫妇,双方都系再婚。再婚后共同生活了十年整。妻子照顾丈夫及丈夫的女儿日常生活,算是全职太太,丈夫每月从自己工资当中拿出500圆给妻子作为全家生活开支,其余无任何零用开支。因为妻子想到丈夫要抚养继女读书,故没有提出什么多的经济要求。 如今,丈夫女儿顺利考上大学,而教师待遇也于2009年9月大幅上调,此时,丈夫却提出离婚,并认为妻子在十年中无经济收入,故不予以任何经济补偿。 至此,我想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我应有的补偿。所以,在线请教各位法律专家,这十年当中丈夫的收入(在外打工约6年,教书约4年以及假期为学生补习收入)丈夫婚前拥有一套教职工福利房(已买断),是否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收入部分需要提供实际数据的证据吗?应该如何分割? 请在线专家给予详细的答复,以及一些我没考虑到的细节问题,请指教~!不胜感激!!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6-04-状态:未解决]
李机灵律师的解答:
再婚前的财产一般均属于你们婚前的财产,没有特别约定,则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财产一般以现有的实际财产来分割,但你没有职业,而且有尽力照顾这个家庭,使对方才可以尽职工作,对家庭贡献比较大,可以向对方要求一定的补偿。鉴于案情不是一下就可以说清,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找当地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