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失的精神病人被找到,但其所在单位拒发工资!
我的母亲是乡镇卫生院的一名医生,今年59了,97年的 了 精神病,就没有参加实际工作了,单位每月给生活费。在04年病情严重,以至于走失。在外流浪7年,于10年11月在山东潍坊寿光找到。在我办理我妈单位的工资和退休事宜遇到了其单位强大的抵触和拖延。说我妈不上班就没有工资,我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相关部门让我查找有关政策,看其单位是否违反了政策,这样才能介入查办。所以恳请正义之士帮助我。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3-24-状态:未解决]
贾殿军律师的解答:
从你的讲述可知你母亲和卫生院存在劳动关系,您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社保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