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置换金

我们企业前几年由国企改制成合资公司,中间产生的身份置换金在合资企业成立后由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将身份置换金改成了退休奖励金,职工要在退休后才能拿到这部分的补偿,如果职工中途辞职或死亡均不能得到,我想问一下这符合国家的规定吗?如何才能拿回这部分补偿金?目前我还在公司工作。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3-30-状态:未解决]
贾殿军律师的解答:

不合法,属于个人财产,职工代表大会不能随意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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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诺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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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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