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如何定罪?

我朋友偷了别人共:两台笔记本电脑和1200元钱和200元和300元其中一个电脑还款一部分了,并且这个人不追究法律责任要私了。另外一台电脑也是同意私了同等价值的赔偿就可以了。假如说这些帐找到失主全部还清了,并且让他们每人写个不予追究法律责任的证明信给公安机关,那么法律还要追究责任吗? 我朋友态度很好积极配合认真处理了这些事情了.现在已经立案了还可以撤掉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7-24-状态:未解决]
郑少彬律师的解答:

盗窃罪是以盗窃数额定罪的,数额一定以鉴定结论为准,一般以1500为追诉起点,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不能撤诉,只能争取不起诉或者到法院后争取缓刑,但这两种情形都应当有你朋友的退赃、赔偿还有被害人的谅解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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