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法

你好,我是一个欠款者,10年前我们这边实行,农村基金会,我带了6万元,工厂破产以后,10年了一次也没来要过,基金会也解散了,昨天他们又来要钱,拿了一个对帐函,说这10年内每年都来要钱未果,强迫我签字,我签了,他们说,现在2010年新法律规定,欠款超过5万不还就判刑,是真的吗,我很害怕,我也没财产,能告诉我有没有这个规定,谢谢,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7-24-状态:未解决]
刘德斌律师的解答:

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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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太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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