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今年28岁,未婚,去年出了车祸,右下肢截肢,左脚也受伤严重,现在还在治疗,也有残疾。现在生活不能自理。我除了可以索赔住院费,伙食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假肢装置费,残疾赔偿金外,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的赔偿。我可不可以要求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假肢费用可以赔偿多少年?残疾赔偿金是以什么为标准计算的?误工费怎么算?我是在工作时间出的车祸。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0-07-03-状态:已解决]
向兴礼律师的解答:

是否因工作原因受的伤害?如果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既申请工伤赔偿,又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另外,是否做了伤残鉴定?依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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