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和学校签订合同,我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
律师您好:我两年前到某小学代课,一直没有签订合同。前几天我打了我班孩子几下屁股,那家长要求住院,最后要学校赔偿1.5万元。我只是一名代课老师,工资每月400元。实在拿不起,后来别人说我没有和学校签合同,这个钱不应该我拿,可是我觉得打孩子错在我,我也不想落下别人说我是逃兵一类的话,影响不好。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假如这件事情走法律程序,我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7-03-状态:已解决]
颜翔宇律师的解答:
我认为,你虽然没有和学校签有关合同,但是你代课是事实,并且学校也给予你工资,所以你的行为还是职务行为的一种,只是行为不当,学校应当先承担责任,但是学校有向你追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