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
我是在饭店工作的一名传菜员(暑期工),老板让我们一天工作10小时还要轮流值班。值班的人一天至少工作12小时。而且所有员工在周末中午不许下班,这样做是否合法,值班算不算加班,算的话工资应该怎么算,那些法律条文对此有相关规定?
补充提问:
我是高三毕业的学生,但还没被大学录取。打算在那工作两个月再去上学,那我与饭店的关系是雇佣关系吗?如果是 饭店一直都还没和我订立合同,我该怎麽办?如果不是,我是不是可以直接向饭店索要加班费?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07-13-状态:未解决]
颜翔宇律师的解答:
我只能告诉你,饭店行为肯定是加班行为,应当给付你加班费。但是如果你不想再干下去了,一定要保留证据,如果你还想干,不要谈向劳动监察等部门投诉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