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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2000年去逝后,兄妹五人财产继承分割会议上签署协议,未公正,老人房产折价由老三继承,后觉折价千余元太少,要求增加到两万,老三不同意,只同意给一万。由于互不配合,多年房产没有过户。目前房价飞涨,我们想重新分割,我们的要求能被法律支持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7-19-状态:未解决]
颜翔宇律师的解答:

我认为无法要求重新分割。虽然房子没有过户,但是针对继承来说,已经在你们所有人的同意下达成了一致。就好像你们前几年房屋买卖签订了协议,至今没有过户,现在你的义务就是协助买房人过户一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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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君德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秦皇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消费维权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行政复议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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