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问题
我一朋友,他妻子要和他离婚,并向法院起诉。他妻子的起诉理由是我朋友在喝醉后殴打她并致使她流产,在法院审理时,经法院调查取证,证实我朋友的妻子是在我们这里的医院做的人工流产,并不是我朋友殴打所致,同时,我朋友的妻子在法庭上也承认我朋友并没有殴打她。我朋友把打工所挣的钱全部存入了以女方为命的一个账户上,在今年初,女方把账户里的两万余元全部取出(这也得到了法院的证实)我朋友与他妻子都同意离婚,这时我朋友向他妻子索要那一半钱时,女方突然撤诉,是我朋友有苦难言。
这时夫妻关系完全破裂。我朋友想上诉离婚,怎奈法律规定只等到今年年底才可起诉。我朋友想问在这半年理我朋友所挣得钱是不是在离婚时也要分给他妻子一半?
同时,他妻子去做人流时完全没有经过我朋友及我朋友家人的同意,可以说我朋友对此完全不知情,我们想问一下。那女方在医院做人流期间所花费的费用我朋友用不用承担?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08-20-状态:未解决]
颜翔宇律师的解答: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皆为共同财产,过错由法院依据证据和事实自由裁量,如果认为确有过错,则女方适当多分,如果没有过错,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