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16 21:49:34 文章分类:项目顾问
收购在在建房地产项目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之三:
房地产项目转让中工程质量责任转移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对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在房地产项目进行转让时,往往面临项目本身尚未完工、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等情况,从而导致项目转让涉及更为复杂的工程质量责任问题。收购方收购房地产项目后,若更换施工单位继续进行施工将可能导致工程质量责任区分困难的法律风险。为防范该风险,收购方收购房地产项目后不要轻易更换施工单位,因为原施工单位熟悉未完工程的情况,由原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便于施工管理和工程质量责任的确定。但如不能继续使用原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原工程质量责任问题的具体处理条款,并办理好已完工程的工程质量的验收及确认工作,以防范相应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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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忠发 律师/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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