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

再婚后,我自己出资买了个房子,想留给女儿,如果对方知道,算作是共同财产吗?我死后,他的孩子有权继承我的财产吗?我想让我的女儿得到我的全部财产,应该怎么办?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22-状态:未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如果买房的钱是你再婚前的婚前个人财产,买房只是财产的形式发生了转化,你可以赠与给女儿或立遗嘱由女儿一人继承。
关键在于保存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房是你婚前个人财产转化而来,对方知道也不是共同财产。

他的孩子如果和你形成了抚养关系,你死后可以继承你的遗产。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也是遗产。
如果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则继子不能继承你的遗产。

你可以赠与给女儿,或者立遗嘱全部由女儿一人继承。

如有不清楚之处或其它需要,欢迎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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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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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名誉侵权 刑事自诉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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