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孩子一岁后可以起诉。能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定会判离。 不能证明的,要看其它具体情况,法院认为你们感情破裂了,就会判离,认为没有,就不会判。但你可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孩子未满二周岁,一般判给母亲。 但你们协商同意由你抚养,法院也会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