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离婚,一般会如何分割财产

男方因股票欠债31万
女方曾与债主签过合约,但现在已到期
男女各有房子一套
未进婚前财产鉴定
补充提问:
男方除此之外还欠下几万元债款,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还属夫妻共同债务须分担偿还?
若男方签下合约,要求所有债务自行偿还,则是否还属夫妻共同债务须分担偿还?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1-26-状态:未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1. 男方因股票欠债,是否属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当时你是否知情?“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2. 另外几万元欠债,如女方不知情,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一方个人债务。

3.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4. 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加分割,归各人所有。

债务问题比较复杂,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我咨询李颖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名誉侵权 刑事自诉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颖律师 > 李颖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