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生活

半路夫妻生活了九年,是不是男方说赶女方走女方就要走?那男方在和女方生活期间,男方外遇并且坐牢,女方的女儿借了一万块钱为男方交罚款,是不是赶走了男方就要还这个钱?他们虽然生活了九年,女方过去的时候带了个儿子,儿子现在也结婚了也有了孩子,但是女方的户口没有迁过去,他们也没有结婚证,现在男方要赶女方走,女方是不是什么都得不到?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0-11-26-状态:未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行分开即可。

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女方有权分割。如有争议,可向法院起诉。

女方女儿的借款,如果有证据并且未过诉讼时效的(2年),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返还。

“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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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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