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

再婚后,我自己出资买了个房子,想留给女儿,如果对方知道,算作是共同财产吗?我死后,他的孩子有权继承我的财产吗?我想让我的女儿得到我的全部财产,应该怎么办?谢谢!我现在50岁左右,为了防止哪天不测,我现在立遗嘱,房产赠与我自己的亲生女儿,需要旁人在场吗?我用按手印吗?过后我的女儿拿出这份遗嘱好使吗?如果他们不相信是我立的遗嘱怎么办啊?我女儿现在用保存我的字迹吗?我这辈子不容易,女儿是我全部精神寄托,为使我女儿得到我全部财产,律师您们有什么好的办法,帮帮我,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27-状态:未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1. 如果你是再婚后用婚前财产买房,属于婚前财产的形式转化,仍属于婚前财产。与对方知不知道无关。
2. 但是,你需要保存好相关证据。能证明这是你婚前财产转化而来。否则实践中可能引起争议,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最好是与再婚后的丈夫签个婚内财产协议,明确这套房是你的个人财产。
3. 他的孩子如果成年以前没有与你共同生活,与你形成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不是你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你的财产。
4. 你可以立遗嘱,将你的所有财产,包括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中你的份额,全部留给你女儿。
5. 遗嘱可以自书,但正如您所说,可能别人不信引起争议。
6. 你可以去办理遗嘱公证。也可以办理律师见证,相对而言费用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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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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