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帮我--我可不可以把他从户口本里迁出

因妻子不孕,25年前领养了一个男孩,但是长大了不学好,对我都是拳打脚踢,家人备受其害,每天都生活在恐慌中,在他18岁那年第二次入狱期间逃跑了,至今6年多了音讯全无,没当看到户口本上他的名字我是又恨又怕,担心有一天他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最近我连家都搬了,我想请教一下,我可不可以到公安机关把他从我的户口本里迁出啊,谢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11-28-状态:已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可以去法院申请宣告死亡,然后把户口注销。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民法通则意见》第25条)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了

我咨询李颖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名誉侵权 刑事自诉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颖律师 > 李颖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