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维护我们的利益
父母有三女一子(我姐,我,我妹,我弟),父亲今年7月去世(未留遗嘱),母亲在世,父母有住房一套(房主是我父亲),母亲自小就对我弟,我妹偏爱,今年10月,因我弟的孩子大学未考上,故自费留学,因手中无积蓄,就想把我父母的房子过户到他的名下,未办成,于近日伙同我妹哄骗我母亲分家产,母亲说百年之后平均分配给四人,但前提是四个子女每人给母亲5万元,共计20万元,作为母亲生活之用(母亲有退休费),当时四个子女同母亲,还有三个见证人(一个是我亲叔叔,另外两个是我亲舅舅)都在这份遗嘱上签字了,这份所谓的遗嘱更多倾向于是家庭协议,其中注明了对于20万元的用途只限于母亲生活之用,不得转作其他之用。想询问律师:1 如果我母亲将20万元给我弟的孩子用作留学,我和我姐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30-状态:未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1. 房子应是你父母共同财产。有你父亲的一半,父亲未留遗嘱,由母亲与你们兄弟姐妹共同继承。
2. 母亲的遗嘱只能处分她的那一半房产。
3. 但是你们签了遗嘱/协议,得看里面具体是怎么写的。
4. 如是协议讲清楚了20万供母亲生活之用,她给了你外甥的,你可以主张协议无效或者遗嘱的条件不能成立。
具体得看这份东西是怎么写的。看你还能不能主张父亲那一半房产的继承权。才能判断遗嘱/协议的效力。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电话:13693127273 MSN:mslyy@hotmail.com
Q: 1295568741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