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

我老公把我赶出家门了。我起诉离婚为什么不判呢?我看法院不理不睬的感觉。有不帮协商,我对法有点失去信心。能到人们所说;法是有钱,有势,有权人的法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11-30-状态:未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一审时,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一审时,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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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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