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问题
我跟我老公结婚的时候他们家里人承诺给我们房子,只是口头承诺,并没有书面协议。现在房子二儿子结婚也要住在里面,他们家里讲我们反正没有在家住,他们也只是住在那里。我老公没有正式工作,也没有经济收入,就是什么都没有。我们做生意租房子都是我的钱。他们家里没有给他一分钱。我现在怀孕4个月孩子是没法打掉了。我讲生完孩子就离婚我老公也同意,离婚我能得到什么赔偿吗?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0-11-30-状态:已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按你说的情况,男方没有法定的赔偿义务。如其同意给你补偿,可写在离婚协议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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