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有继承宅基地的份额吗

我家房子是82年建的,01年母亲去世,03年继母带着一个女儿到我家。现在家里拆迁,继母要一套房子,我想问一下如果现在父亲去世了,继母和她女儿能得到由宅基地转换成的房产份额吗?宅基地属于婚前财产,回迁房只是宅基地的另外一种形式,他们有份额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01-状态:未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拆迁时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其上房产的补偿,应该是分开的,分别计算。单对宅基地而言,
1. 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拆迁时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如果你继母和女儿户口也在村集体内,她们可以与你父亲一起共同共有或分割这一部分;如果户口不在村集体,她们不能享受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
2. 如宅基地使用权归你父亲一人婚前所有,拆迁转换成的房产是其个人财产。你继母单独要一套作为其个人财产,于法无据,你父亲可以不同意。
3. 但是你父亲如果去世,他的遗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继母作为配偶可以继承。继女如果和你父亲形成了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也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权。
4. 你父亲可以立遗嘱,按其自己的意愿处分遗产。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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