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Z

我是在2009年12月结的婚,目前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我想咨询一下,今年11月份的时候,他以他父母的名义买了一套住房,如果我现在离婚的话,能不能分到房产?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12-02-状态:未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1. 房产是其父母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物权法》第十七条)
2. 买房款如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可要求返还你的那一半,并主张享受增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3. 如果你不知道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父母买房,可主张其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有证据的,离婚时可多分财产。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我咨询李颖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名誉侵权 刑事自诉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颖律师 > 李颖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