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想再次起诉他

2000年离的婚,当时孩子才几个月,现在孩房子也给了子12岁了,一直都是我自己抚养,男方没付过一分钱,而且把我的家产都偷走了,房子也分给了他一半的钱,我也没过多计较,心思只要快分开就行,离婚我走过了漫长的道路,我 起诉了2次,终于判下来了,他又到上级法院上诉了一次,故意拖我,现在我再次起诉要抚养费可以吗,如果他要求做亲子鉴定,鉴定不是他的孩子,他还有权利要求精神赔偿吗,10多见过去了他也没主张过。离婚时提到鉴定的问题,我没同意,所以也没给抚养费。他家有遗传的 家族病史,,离婚的时候也 忘记了提出赔偿,还有离婚前他对我家庭暴力的照片我 还一直留着,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2-03-状态:未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1. 你可以代孩子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2. 如不是他的孩子,他有权要求你退还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这个要从鉴定结果出来,他知道不是他孩子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十多年过去不影响。
3. 有遗传病不用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但现在已过时效。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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