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产这一说法成立吗?

父辈中我父亲是长子,有多个兄弟姐妹。1984年祖父将北京一处房产下在我父亲的名下,但父亲强调该房产是祖产,不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实际属于兄弟姐妹的共有财产,与我母亲及我们子女都无关,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94年我的母亲去世,95年父亲未告知我们子女即将该房产赠与了其中一位弟弟,我们能告我父亲和叔叔侵犯了我们的继承权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05-状态:已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祖父将房产赠与 给你父亲时,如果没有其它协议等,此房产与你父亲的兄弟姐妹无关,我国法律没有祖产这个概念。 如你父亲与你母亲没有婚内财产约定,你祖父没有赠与协议表示只赠与你父亲一人的话,你父亲继承所得的房产,是他与你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 你母亲去世后,属于她的一半你可以参加法定继承。你父亲的赠与无效。 问题是诉讼时效,你们是何时知道父亲将此房赠给你叔叔的?如不超过两年,可以起诉。 如有不清楚之处或其它需要,欢迎与我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电话:13693127273 MSN:mslyy@hotmail.com Q: 1295568741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李颖律师!您的回答非常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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