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外遇失踪想离婚和可以给报死亡吗
结婚4年没有任何的财产财产都是父母所有,他没有工作一直都是在外面赚外快,2010年10月6日我老公一夜没回从那开始失踪,7号我把他的电话办的补卡打的电话清单发现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我在派出所报了失踪,中间通过他的朋友给他转发了几条短信,他给我发了几封邮件就一直没有音讯,我想离婚 我们有个6个多月大的孩子,不知道我要是离婚孩子会判给谁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吗,我想给他报死亡可以吗,他死亡了父母的财产是否就留给我的儿子了呢
补充提问:
万一要是我老公在我离婚诉讼后回来的话,而其还有钱了,我可以叫他付我精神损失和伤害损失费吗。可以给孩子改姓吗,失踪我什么补偿也得不到吗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12-06-状态:已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自下落不明四年起方可申请宣告死亡,现在还不行。
你可按其下落不明提起离婚诉讼。
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随母亲,再说对方下落不明也只能判给母亲。
夫妻财产中男方应分得的财产,可以折抵孩子抚养费。但既然没有任何财产,这也是句空话。
如果你无力抚养孩子,可以要求男方父母抚养。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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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