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你老公不可能是他哥抚养长大的,从法律上说,你们没有义务扶养哥嫂。
你公婆的遗产,如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的,应当适当多分给哥嫂。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法》第十三条)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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