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得到所有的拆迁赔偿?

我是一个农村女孩,经人介绍和邻村一男孩已领结婚证未举行婚礼,后经一段时间发现没有共同语言,感情不和。我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在此期间由于城中村改造以我本人的名义分得土地赔偿款十余万元,拆迁赔偿款十余万元,住房补给面积30平方,象这样如我们离婚后我能拿到多少?全那是否合理?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0-12-07-状态:未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你的拆迁补偿,房屋的部分,应算婚前财产的转化,是你的个人财产。
如有你户口的部分,且在婚后才开始改造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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