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申请

1.双方通过包办介绍形式结婚。
2.2007年10月办酒 12月领证 2008年6月3日生下一个男孩子;
3.婚后,男方以女方为主两年内无生活压力,过的较安逸,有吵闹。
4.于2010年7月开始,女方申请提协议离婚。9月男方签字同意。协议中已明确孩子归属及财产分割问题。但因两人没有时间回原户藉处,一直未去民政局完成离婚手续。期间有住同一房屋下。
5.现女方请男方协助完成手续。男方拒绝,又不想离婚,并开口要孩子。
6.特殊情况:在2009年年底有购一公司福利房。以女方名义申请,产权男方亦有至房产办理中心口供同意房产权归女方一方所有,但目前流程在办理中,预计2011年2月可领取两证。
补充提问:
签过协议后,男方曾以没有时间,(明明有的情况下)拒绝回去完成合约。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12-08-状态:未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协议不成,可起诉离婚。
人们都不在户籍地的,可向被告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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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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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名誉侵权 刑事自诉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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