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岁以下小孩一般随母亲生活。 你能证明男方不跟你联系的话,可按照下落不明起诉离婚。 这时管辖法院是原告即你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 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人身关系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参见《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