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债务

您好,我老公因为要和我结婚,所以他妈出钱给他办事花了20万,让他写下欠条,他写了欠条,我根本不知情,婚后我才知道,我们现在要离婚的话,我用偿还20万的债务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11-状态:未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你们领证前男方借的债是他个人债务,符合下面规定的除外。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领证后借的,要看钱的花费。如用于婚礼等,是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其个人债务。

如有不清楚之处或需要帮助,欢迎与我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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