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
我和孩子的父亲结婚快两年了,但是没有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村里人都知道.因为我们之间争吵,他一走快一年了,此间对我和孩子不管不问,没有任何联系.只有小孩的奶奶给一点钱,直到前几天他说要离婚并且不要孩子,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能告他遗弃家庭成员罪吗?能多要点抚养费和赔偿吗?我目前没有工作和任何收入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2-14-状态:已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你们没有登记,是同居关系。
孩子男方有抚养义务,抚养费是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他的行为,还不够构成遗弃罪。你们没登记,又不能得到婚姻法有关“遗弃”的保护。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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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