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简单了,去办个户籍证明即可。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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