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1年多后,又撤诉,可以吗?
离婚案件,去年对方起诉,法庭也开过庭了,法官叫等判决,多次催问法官,法官以财产没法判决为由,直至今日没有结果。她也在起诉后离我而去,分居一年半了,去年开庭时我不太愿意离婚,到现在我愿意了,但最近对方却撤诉了!法官居然同意了,但我拒绝签字:难道她想离法官就可以判离,想拖下去,法官就可以同意她撤诉吗?难道被告就是鱼肉,任人宰割吗?
法官做法合法吗?有啥办法可以让我不再起诉就离婚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0-12-20-状态:未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1.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2. 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内审结。超期的你可以去反映。
3. 你可以与女方协议离婚。她不同意的,你也只能再去起诉。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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