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后4年,有女儿,现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06年举行结婚仪式,至今未办结婚证,07年父亲出资有我办理买一2手房,未过户,只有一购房合同,我签的名字,现女方到法院起诉,要求平分房产,想问下她可以分到吗?另我们之前写了个协议离婚:内容大致这样的,1:双方自愿离婚,2:女儿谁有能力谁抚养,任何一方都可探视孩子,3:夫妻无共同财产(这条现在她自己改为夫妻有单元房一套),4:经济帮助: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及女方所提条件,男方同意给女方拿4万元。这个协议到法庭上有效吗?急需,在这里先谢谢!!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12-21-状态:未解决]
李颖律师的解答:

能证明父亲为你出资、购房合同是你一个人名字的,房子为你个人财产。
你们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 用不着写自愿离婚和夫妻的字样。
第2条约定不明确,以后会有麻烦。抚养费也没有约定。
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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