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后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2.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3. 如果房产证只写了你哥哥的名字,建议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生效后再离婚。
“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这个也许还会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生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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