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

我与妻子结婚2年半一直感情不和,有一男孩3岁,前些时因我怀疑她有外遇问题造成她离家出走,经双方家属及朋友寻找下落不明。由于一直怀疑她有出轨现象我与孩子做了DNA亲子鉴定(司法鉴定),结果孩子不是我的。现有以下问题:
1:我想离婚但找不到她人该怎么办?以孩子不是我的为由能否作为离婚原因的依据?
2:孩子不是我的我没有抚养义务。离婚时我能否提出让她赔偿我3年来的抚养费。孩子看病的钱是否也算是抚养费(数额比较大),是否能附带精神赔偿(我母亲因此事已住医院),我这种情况提出的精神赔偿法院是否支持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07-05-状态:未解决]
孙红斌律师的解答:

1.可以公告送达,(孩子不是你的)证据确凿的,法庭可以缺席审判;
2.可以要求孩子的亲生父母支付抚养费及医疗费,可以向你妻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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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飞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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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治安管理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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