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单方处罚


我们于1992年办理了结婚证,有生育证,生育一子且上了户口。2000年3月办理离婚证且分户口。我们又在一起,没办理结婚证,又生育一子,有孩子医学出生证,现在,我们是两江新区的工业开发范围,希望上孩子户口,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交社会抚养费,他们说,父母双方必须交,一共是24000元,鉴于我们的情况,可以单方收取社会抚养费吗?为什么?可以上户口吗?请帮忙!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0-07-05-状态:未解决]
孙红斌律师的解答:

社会抚养费一般都是父母双方缴纳,不看父母的婚姻状况。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应该就没有问题了,不过你们还是应该办理复婚登记或结婚登记。

我咨询孙红斌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南飞鸿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濮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治安管理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孙红斌律师 > 孙红斌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