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单方处罚
我们于1992年办理了结婚证,有生育证,生育一子且上了户口。2000年3月办理离婚证且分户口。我们又在一起,没办理结婚证,又生育一子,有孩子医学出生证,现在,我们是两江新区的工业开发范围,希望上孩子户口,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交社会抚养费,他们说,父母双方必须交,一共是24000元,鉴于我们的情况,可以单方收取社会抚养费吗?为什么?可以上户口吗?请帮忙!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0-07-05-状态:未解决]
孙红斌律师的解答:
社会抚养费一般都是父母双方缴纳,不看父母的婚姻状况。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应该就没有问题了,不过你们还是应该办理复婚登记或结婚登记。